骨折手术治疗后的康复分期及训练
来源:上海嘉华医院 更新日期:2024-06-12
一般在术后第1周内进行第一阶段康复的肌肉等长收缩训练,并辅以其他的消肿措施。
术后第 2 周内进行第二阶段的不负重关节活动,由于没有外固定的限制,这种关节活动要求在数天内即接近于正常关节的活动范围。
术后第 3 周进入第三阶段康复,开始下肢的部分负重行走和上肢的应力动作训练,为早日重返社会生活做准备。不累及关节的四肢长干骨骨折基本上都能达到上述要求,能使病人在术后 1 或 2 个月的时间内重返工作岗位,并且一般不会出现领近关节的明显功能障碍。
有许多其他骨折的情况,即使内固定足够稳固,也不允许肢体的早期负重。例如,关节内骨折、骨盆骨折和脊柱骨折,这些累及骨松质的骨折是无法通过手术内固定“立即”恢复其生物力性能的,必须等待骨折愈合后,才能开始肢体的负重和负荷动作。从康复的时间尺度上,手术与非手术治疗并没有明显的不同。但是,手术治疗的意义不仅在于使骨折在解剖位置愈合,而且在于以内固定取代外固定所带来的一系列优势。手术后如能够不用石膏外固定,首先带来了护理上的方便。
第一阶段康复的时间同样可缩短至1 周左右,主要进行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和采用消肿措施。术后2-3 天即可开始连续被活动治疗,可获良好的效果;也有学者主张术后在麻醉尚未消退即开始 24 小时持续的被动活动治疗,认为能够克服手术创伤所带来的被动活动疼痛。
第二阶段康复仍需 2-3 个月,至骨折临床愈合为止,此期禁止患肢的负重和应力动作,康复的主要任务是在术后第 2 周时使关节活动恢复到接近正常,并在以后的时间中维持这一活动度,同时进行肌肉的等长和等张练习,防止肌肉萎缩。
骨折达到临床愈合后即进入第三阶段,显然,只要前两个阶段做得好,本阶段只需进行短期的负荷恢复训练即可重返社会生活。
比较少见的情形是手术无法达到有效的稳固内固定,例如粉碎严重的关节内骨折,术后仍需借助石膏外固定,则其康复分期与单纯石膏外固定治疗分期是一样的,手术的好处只在于复位,有时只能恢复关节的大致形状,为关节功能恢复创造有利条件,至第三阶段时仍需进行艰苦的锻炼,而最终的功能结果总是不太满意的。但是,手术后的石膏固定时间一般不需要那么长,这也为关节活动度的训练争取了一定的时间。这种情况最常见于肱骨髁间粉碎性骨折,过去通常采用尺骨鹰嘴骨牵引,并进行早期关节活动,也可以获得有一定活动度的肘关节,但若干年后多会出现畸形和骨关节炎。相比之下,手术加上此后的艰苦锻炼疗效较为肯定。
无论如何,及早开始康复治疗对预防功能障碍有重要意义。倘若忽略了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康复,待骨折愈合、外固定拆除后,发现一个发冷萎缩僵硬的肢体再进行康复治疗,将事半功倍,需持续很长时间,花费很大力气,既增加患者痛苦,又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,而且最终的功能恢复又不尽如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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